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進一步加快合肥市城鄉公共交通一體化發展意見的通知
合政辦秘〔2017〕137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有關單位:
《進一步加快合肥市城鄉公共交通一體化發展意見》已經2017年9月15日市政府第9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17年9月19日
進一步加快合肥市城鄉公共交通一體化
發展意見
推進城鄉公交一體化,對加快縣域經濟發展、服務新型城鎮化建設、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多樣化的出行需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為順利推進我市城鄉公交一體化建設,根據《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17年市政府為民辦實事事項工作方案的通知》(合政辦秘〔2017〕37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以轉變城鄉交通運輸發展方式為主線,以保障人民群眾基本出行服務為目標,圍繞“四個交通”建設要求,將統籌城鄉公交發展作為為民辦實事的民生工程,充分發揮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和政策引導、市場調節的組合作用,讓人民群眾共享更安全、更便捷、更經濟、更舒適的出行服務。
二、工作目標
(一)總體目標。力爭用3年時間,實現市域范圍內公交網絡全覆蓋,構建發展協調、網絡健全、保障到位、服務優質的城鄉公交體系。
(二)具體目標。2017年底前開通官亭、黃麓、中廟等至市區的干線城鄉公交線路;2018年6月前,完成市區與縣域公交樞紐、縣域公交樞紐與縣內主要鄉鎮、毗鄰縣之間公交樞紐的公交線路連接,形成全市城鄉公交一體化骨干網絡;至2018年底,建成鄉鎮至行政村或人口較為密集自然村的公交網絡;2019年,在鞏固既有發展成果的基礎上,完善相關工作體制機制,進一步提升城鄉公交服務的廣度和深度。
三、基本原則
(一)以人為本,協調發展。以滿足城鄉居民出行需求為根本出發點,堅持便民、惠民、利民,逐步消除城鄉二元結構,使廣大城鄉居民平等參與現代化進程、共享改革發展成果。
(二)政府主導,企業運作。堅持城鄉公交的公益屬性,落實政府主導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各縣(市)區、開發區是推進區域內城鄉公交一體化發展的責任主體,要分年度制定工作目標,細化工作措施,加快城鄉公交基礎設施建設,科學布局區域內城鄉公交線網,建立健全運營監管、財政補貼等制度。公交運營企業要強化服務意識,規范經營行為,不斷提升服務水平。
(三)統籌協調,資源整合。根據城鄉居民實際出行需求,統籌公共交通、短途客運發展,科學選擇公共交通或短途客運兩種運輸組織方式,實現兩種方式的有機融合,防止出現因農村客運公交化改造,造成城鄉居民出行換乘次數過多。要注重利用現有城鄉道路客運場站、車輛和從業人員等資源,提高城鄉公交發展集約化、組織化水平。
四、主要任務
(一)加強規劃統籌,完善政策體系。
1.加快城鄉公交一體化規劃編制。市交通運輸局會同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以及市城鄉建委、市公安局、市國土局、市規劃局、相關公交企業等,研究確定連接市區與縣域、連接毗鄰縣之間的公交樞紐場站、首末站選址以及公交線路開行方案,城鄉公交首末站選址要充分考慮與軌道交通站點的銜接。
各縣(市)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編制轄區內公交線網布局、場站建設、運力發展等規劃,并與市本級規劃相融合,形成全市域城鄉公交一體化發展規劃,實現公交服務的有效銜接。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交通運輸局、市規劃局、市城鄉建委、市國土局、市公安局、各公交企業)
2.加快制度及規范體系建設。各縣(市)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要從資金投入、路權優先、用地安排、設施建設、運營監管、設施養護、車輛購置、運營補貼等方面制定具體措施,確保城鄉公交可持續發展。市交通運輸局制定并完善相關工作制度及建設規范,做到全市城鄉公交網絡布局一體化、運營管理一體化、政策扶持一體化、票制票價一體化、基礎設施統一化。
(責任單位:各縣(市)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交通運輸局、各公交企業)
(二)加快基礎建設,合理整合資源。
1.提升農村道路通行能力。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要結合全市農村道路暢通工程建設,完善農村道路網絡,拓寬改造村級道路,不斷提升農村道路通行能力。要深入實施農村道路安保工程,加大安保設施建設和改造力度,確保公交車輛行車安全。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發改委、市交通運輸局、各公交企業)
2.加快城鄉公交場站建設。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要根據合肥市城鄉公交一體化發展規劃,實施轄區內城鄉公交樞紐站、首末站、停保場及沿途?空窘ㄔO,配套建設候車亭、站臺和站牌等設施。新改建道路要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公交站點及配套設施,如暫無公交開通計劃,應先預留公交站臺建設空間。
城鄉公交場站建成后交由相關公交運營企業使用、管理和維護,并對所有運營公交車輛免費開放,提高資源利用率。市區城鄉公交場站建設資金納入市大建設項目統籌安排。
市交通運輸局要規范全市城鄉公交?空就そㄔO,確保站亭建設美觀牢固、便于維護,改善城鄉居民候車環境。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交通運輸局、市發改委、市城鄉建委、市公安局、市國土局、市規劃局、各公交企業)
3.提升城鄉公交運營組織水平。農村地區公交客流具有分散和不穩定的特點,各縣(市)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要建設或完善公交智能調度系統,安裝車輛監控和車載移動定位系統,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強車輛運營調度、動態監管和數據統計分析,實施精細化管理,降低企業運營成本。
各縣(市)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要依據經濟發展水平和客流情況,探索開行隔日班、周班、節日或趕集班等特色公交線路,豐富城鄉公交服務內容。發車班次間隔如超過30分鐘,應在公交站點指示牌上標明車輛到達本?空镜臅r間區間。
加大合肥通卡推廣應用力度,實行持卡乘車優惠,降低城鄉居民出行成本。
(責任單位:各縣(市)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交通運輸局、各公交企業、合肥城市通卡股份有限公司)
(三)調整經營模式,確保平穩有序。
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在實施農村客運公交化改造時,要妥善處置好現有農村客運班線,統一相關車輛處置政策和工作推進時間節點,防止出現社會不穩定因素。積極引入規模大、資金足、管理強、服務優的企業投資經營城鄉公交客運,實施線路“冷熱捆綁”、車輛“公車公營”,避免經營主體間出現惡性競爭。推進“站運分離”,將站場從專業運輸企業經營體系中分離,實現道路運輸專業化分工,優化配置城鄉公交運輸資源。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交通運輸局、各公交企業)
(四)完善公交網絡,擴大服務范圍。
市區至各縣(市)公交線路原則上由市公交集團負責運營,開發區和縣內公交線路原則上由轄區內公交企業負責運營,毗鄰縣(市)間的公交線路由相關縣(市)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協商確定經營主體。圍繞市縣兩級公交樞紐,建立“市—縣、鎮—鎮、鎮—村”的三級城鄉公交客運網絡,實行公交客運節點運輸。適時向行政村或人口較為密集的自然村新辟、延伸公交線路,不斷擴大城鄉公交服務范圍。在公交線路開通前,要確,F有村村通班車的正常運營,保障城鄉居民正常出行。
(責任單位:各縣(市)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交通運輸局、市規劃局、市城鄉建委、市公安局、各公交企業)
(五)強化安全監管,堅持預防為先。
1.進一步提升城鄉公交安全保障能力。各縣(市)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要認真貫徹落實《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農村客運發展有關事項的通知》(交辦運〔2015〕61號)要求,采取綜合措施,全面加大安全防控力度,切實提高城鄉公交安全運營水平。一是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運營企業為安全運營的責任主體,對其車輛、駕駛員的安全運營承擔第一責任;嚴格落實崗位職責和安全生產制度,對車輛進行統一組織調度;推進駕駛員素質教育工程,加強對駕駛員的考評和培訓。二是加強車輛技術管理。車型的選擇要適合農村交通條件,符合轄區公安交警部門要求,確保車輛安全技術狀況達標。
(責任單位:各縣(市)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各公交企業)
2.完善縣際客運班線公交化運營安全管理措施。各縣(市)加快完善公交化運營縣際客運班線安全監管、站點設置、服務質量考評、運營管理等制度,為客運班線公交化運營提供基礎支撐。對途經高速公路的公交化運營客運車輛,不得批準設立站席。
(責任單位:各縣(市)政府,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各公交企業)
(六)完善價格機制,實現持續發展。
市物價局推進市公共交通票價改革,打造公交綜合票價體系,促進城鄉公交一體化發展。財政部門對實施低票價政策的城鄉公交給予財政補貼,原則上線路起訖點均在同一縣(市)域內的,由轄區財政承擔;起訖點分布于毗鄰縣(市)之間的,由相關縣(市)政府協商按線路運營主體或線路長度比例承擔;起訖點分布在市區和各縣(市)之間的,按線路運營主體由市或縣(市)財政承擔。
(責任單位:各縣(市)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物價局、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局、各公交企業)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推進城鄉公交一體化發展是一項長期而復雜的系統工程。各縣(市)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及市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統籌協調本區域、本部門城鄉公交客運一體化工作;加快制定城鄉公交客運扶持政策,為城鄉公交客運發展提供政策保障。
(二)增加資金投入。各縣(市)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要完善城鄉公交資金保障,拓寬資金來源渠道,構建多級公共財政保障體系,探索因地制宜的稅費、用地等優惠政策。
(三)實施考核評價。各縣(市)要加快建立城鄉道路客運一體化發展水平評價制度,研究制定城鄉道路客運一體化評價辦法,定期對轄區內城鄉公交運營情況實施考核評價,并向社會公布。
城鄉公交一體化建設作為市政府為民辦實事事項之一,已納入市政府目標管理績效考核,對工作推進不力的單位和個人,將按相關規定追究責任。